近日,瓜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被告李某与被告郭某系生意伙伴。2022年起,郭某便从李某处购买各种材料加工产品进行销售,后来单方均能及时结算,账目比较清楚,后出于信任,单方既没有签书面供货合同也未及时核算货款。2024年10月,郭某因运营困难,出现付款不及时或领取部分货款的景象。李某自行核算后向郭某索要,郭某以为本人已付部分货款,剩余金额与本人核算数额不分歧,为此单方多次发生争持,李某遂诉至法院恳求处理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当庭组织单方对转账记录逐一进行核算,花费近3小时将几十笔买卖梳理清楚,核算出精确的货款金额。同时,组织单方就利息、还款工夫等进行协商,最终促成单方达成分歧意见,被告郭某当庭履行部分货款,剩余货款按月履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