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玉门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同因农业消费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。
杨某在玉门市某村承包了百亩土地种植玉米。今年6月初,杨某运用无人机为玉米地喷洒除草剂时药剂随气流飘至金某、唐某的枸杞地。几天后,枸杞叶泛黄卷曲,成熟果实坠落,丰收在即却遭此横祸,金某和唐某找杨某讨要说法。几番争论未果,单方来到下西号镇综治中心。下西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农业部门现场勘查,对照喷药轨迹与受损范围,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。经耐心引导,单方当事人达成分歧意见,在调解协议上签字。
拿到调解协议的金某说:“签了协议杨某不认账怎样办?”调解员告知金某可恳求司法确认,让纸面商定有法律效能。
玉门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接到恳求后,迅速启动农耕纠纷绿色通道。承办法官一边核实调解过程的合法性,一边比对喷药记录、受损现场照片等证据链,在确认无误后,出具民事裁定书,赋予调解协议强迫执行的法律效能。
“枸杞马上要采摘,没工夫耗在纠纷上,可不处理收成又受影响,真是两头难。”唐某说。
此时正值作物管护关键期。为避免耽搁农时,玉门市人民法院加急处理纠纷,诉调对接中心合力,立案窗口提早梳理材料让当事人一次备齐,承办法官现场核对审查,文书制造启动“农时优先”机制,裁定书全程快速跟进,为农耕纠纷提供了化解路径。 (朱光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