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肃北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一同买卖合同纠纷案。
据悉,被告肃北县某商砼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于2024年10月签署供货合同,被告按约交付了货物,被告却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货款,经被告多次催讨仍未领取。被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预备恳求财产保全。
就在被告提交保全恳求材料时,被告得知音讯,看法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,为避免本身财产被查封、账户被冻结,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个人信誉,决定自动履行付款义务。
被告自动领取货款后,被告随即向法院恳求撤诉。法院经审查,以为被告已履行付款义务,被告撤诉恳求符合法律规定,依法裁定准许撤诉。至此,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未进入司法程序的状况下圆满处理,极大节省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工夫、经济成本。
下一步,肃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充分发挥司法职能,高效化解各类纠纷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次序。 (才仁塔尔)